孫淼 孫記憶體峰松 穆德爽
  本報訊(記者孫淼 孫峰鬆通訊員穆德爽) 從吉林省各地基層檢察院中隨機抽取20個院,從省檢察院和未被抽取的院中抽調200名業務骨幹,組成20個工作組,對每個被抽取基層院的100個重點案件進行評查。7月22日以來,SD記憶卡吉林省檢察院以“自查自糾、保障人權”為主題,開展了為期十天的案件大評查活動,2000件重點案件被“大過篩”,統一接受“大檢查”。
  案件辦理是不是規範?案件本身有沒有瑕疵?案件當事人權利是否得到有效保障?吉林省檢察院一直把辦案質量視為執法工作的“生命線”,針賣屋對抽檢評查中發現一些辦案瑕疵問題,決定來一次全省範圍內的案件“大過篩”。
  為保證評查工作科學、規範、有效,該院制訂了翔實的評查工作方案、評估工作提綱和案件評查工作手冊,組織對200名參評業務骨幹進行為期2天的集中培訓,使參評人員統一按科學手段、評查標準、規範程mSATA序,全面評查案件情況。
  “公訴書沒加蓋個人名章扣0.5分”、“檢委會筆錄沒有入捲的也在扣分項之列”……在長春市二道區檢察院,記者看到,評查人員一邊認真查閱卷宗,一邊對照評查標準核分,並不時與其買屋他評查人員討論。“因為評查的是2012年以來的案件,時間跨度近三年,其間涉及一些法律條文的更改,所以扣不扣分一個人不能定,需要認真核查後,由大家共同商定。”評查工作人員對記者說。
  “案件實體處理或訴訟程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一律評定為不達標案件”、“案件實體處理或訴訟程序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扣3分”……記者在《案件評查工作手冊》中看到,每項扣分標準十分具體,內容清晰。“規定越具體,越具有操作性。”參評人員說,“通過嚴格執行評查標準,有理有據地評出分值,以此保證評查工作客觀公正。”截至記者發稿,各組已基本完成對案件的初查,轉入評估階段。
  “這次活動,除評查案件外,還開展了基層院建設評估工作,兩項工作結合開展,以便於對基層院執法辦案和基層基礎建設作出總體評價。”吉林省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陳鳳超介紹說,“動用如此大的力量,投入如此多的人力開展評查評估,就是為真正沉下去發現問題,找準問題的癥結,實打實地改進執法辦案工作。”  (原標題:兩千重點案件“大過篩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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